2020年8月1日,《國內航行海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20)》將正式實施,新規則將《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納入進去,在生活污水方面要求更加嚴格。
相關關定義如下:
1、生活污水系指船舶上由人員或活的動物產生的污水,包括:
(1)任何形式的便器的排出物和其他廢物;
(2)醫務室(藥房、病房等)的洗手池、洗澡盆以及這些處所排水孔的排出物;
(3)裝有活的動物處所的排出物;
(4)混有上述排出物或廢物的其他廢水。
2、集污艙:系指用于收集和儲存生活污水的艙柜。
3、最近陸地:系指劃定其領海的基線。
4、灰水:系指廚房洗滌、洗澡、洗衣和洗臉盆的排水,但不包括來自便器、醫務室和動物處所的排水,也不包括來自貨物處所的排水。
1
1
1
檢查依據及適用范圍
檢查依據:

國內海船適用范圍:
1、適用于下述國內航行海船:
(1)400 總噸及以上的船舶;
(2)小于 400 總噸但核定載運 15 人及以上的船舶。
2、 不適用于不設有衛生設施和醫務室的船舶。
3、已經投入營運的船舶應不遲于2020年12月31日滿足規定,以及進行防止生活污水污染的檢驗。
內河船適用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任何船舶不得向內河水域排放不符合排放標準的生活污水。
1
2
1
生活污水處置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海船一般要求:
除下述情況之一外,禁止將生活污水排放入海:
(1)船舶在距最近陸地 3n mile 以外,使用經認可的設備排放經過打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距最近陸地 12n mile 以外排放未經打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但不論何種情況,不應將集污艙柜中儲存的生活污水或來自裝有活動物的處所的生活污水傾刻排光,而應在船舶以不少于4kn 船速在航行途中,以中等速率進行排放。該排放率應按照有關標準予以批準;
(2)船上裝有經認可的生活污水處理裝置正在運轉,且船舶在航行中,同時排出的污水在其周圍的水域中不產生可見的漂浮固體,也不使變色。經生活污水處理裝置處理后的排放污水 應滿足規定的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
海船設備配備要求:
為滿足生活污水的排放要求,船舶應至少裝有如下的設備之一:
(1)在距最近陸地3n mile 以內排放生活污水時,應裝有經認可的生活污水處理裝置,裝置出水口應安裝生活污水取樣點,并保持可用;
(2)如僅需在距最近陸地3n mile 以外排放生活污水,船舶應裝有將生活污水進行打碎和消毒的經認可的裝置;
(3)如僅需在距最近陸地12n mile 以外排放生活污水,可只設集污艙柜,該艙柜應考慮該 船在營運期間船上人數以及其他有關的因素具有足夠儲存全部生活污水的容量。集污艙柜應設有觀察生活污水液位的裝置。這種裝置可以是液位計、觀測孔、手工或自動液位測量裝置等;
(4)船上應設有便于將生活污水排往接收設備的管路,同時該管路上應裝有生活污水標準排放接頭。
(5)當無法提供其他明確的證明文件時,集污艙柜艙容可參照下述計算方法:
當船舶從出發港至港口當局所規定的排放地點的航行時間超過 24h 時,每人每晝夜按 70L 計算;當航行時間在 8h 至 24h 之間時,每人按 35L 計算;當航行時間在 4h 至 8h 之間時,每人按 18L 計算;當航行時間在 1h 至 4h 之間時,每人按 9L計算;當航行時間在 1h 以下時,每人按 6L計算;如果船舶安裝的便器為真空沖洗式,則上述不同航行時間段對應的計算值可減半。
內河船一般要求:
(1)生活污水應排至接收設施或經生活污水處理裝置處理達到排放標準后才能排往水域。
(2)經過處理的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應避開取水源,排放應進行控制,不應頃刻排放,排放應在船舶航行中進行。
(3)航行于京杭運河的船舶的生活污水應儲存在船上,排放給接收設施或者將船舶產生的生活污水打包收集,送到接收設施。
內河船設備最低標準:
為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水域,內河船舶應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 裝設生活污水貯存艙(柜),該貯存艙(柜)應有足夠的容積以貯存船舶產生的生活 污水,并應將生活污水排往接收設施;
(2) 裝設生活污水處理裝置,該裝置對船舶產生的生活污水進行預處理或最終處理,最終處理達到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往水域。配套裝設生活污水儲存艙柜,其艙柜應具有足夠容積以儲存船舶停泊期間或在禁止排放生活污水水域航行期間產生的生活污水;
(3) 裝設打包收集設施(免沖),將船舶產生的生活污水打包收集,打包后的生活污水應送到接收設施。
1
3
1
生活污水處理裝置的排放標準
1
4
1
生活污水系統及其相關設備
01丨生活污水處理裝置
船舶的生活污水處理裝置須經過主管機關認可,按其處理方式可分為生物法、物理化學法、電化學法等。
(1)生物法
其基本原理就是利用處理裝置中的微生物消化分解污水中的有機物,但是這些微生物必須在適宜條件下才能維持活性。生物法主要以好氧生物法為主,好氧生物法又包括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和MBR法等。
(2)物理化學法
物理化學法的基本原理是通過凝聚、沉淀、過濾等物理過程消除生活污水中的固體物質,再經化學藥劑消毒處理,符合標準后排出舷外。這種類型的生活污水處理裝置體積較小,使用靈活,對污水量的變化適應性較強,工作過程可全面實現自動化。但是,該處理方式藥劑使用量大、能耗大,運行成本比較高。采用物理化學法的代表性裝置有美國EnviroVac公司生產的ORCA II系列、丹麥ATLAS公司生產的WSH型生活污水處理裝置。
(3)電化學法
電化學法是通過電化學過程對污水進行氧化和消毒:將混有海水的污水送入電解槽進行電解,其中產生的NaClO既是氧化劑又是消毒劑;在NaClO的作用下,污水中的有機物被氧化、細菌被殺死,從而達到凈化污水的目的。電解法的最大優點是減少了化學藥劑的消耗,不易受液壓和生化負荷變化的影響。但操作維護復雜,處理水色度較差。國外典型采用電解法處理技術有美國的Severn Trent De Nora公司生產的OMNIPURE污水處理裝置。
上述生活污水處理方式中的化學藥劑消毒環節,也可用紫外線、臭氧等消毒方式或組合消毒方式替代。
02丨生活污水粉碎和消毒系統
生活污水粉碎和消毒系統也須經過主管機關認可,并應使設備滿足在距最近陸地3n mile以內臨時儲存生活污水,見上圖。生活污水進入粉碎和消毒系統,在柜內積聚到一定液位時,粉碎泵起動,對生活污水反復循環粉碎,同時加入化學藥劑(常采用次氯酸鈣)消毒,最后在規定水域內排出船舷外。
03丨生活污水集污艙
集污艙系指用于收集和儲存生活污水的艙柜。如船舶只設集污艙,該艙柜應當考慮該船在營運期間船上人數以及其他有關的因素具有足夠儲存全部生活污水的容量,集污艙柜應當設有觀察生活污水液位的裝置(可以是液位計、觀測孔、手工或自動液位測量裝置等)。
通過以上介紹,你是不是對生活污水檢查有了清晰的認識?需要注意的是:生活污水抽樣抽的是生活污水處理裝置后的水,粉碎和消毒系統以及集污艙是不必進行抽樣檢查的。而在生活污水處理裝置中,最常見、最實用的是生化型生活污水處理裝置。